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需要提交的資料主要包括:
1. 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資料:如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等。
2.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包括軟件名稱、著作權人名稱、聯(lián)系人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軟件開發(fā)完成日期等。其中,軟件名稱和申請人應當按登記規(guī)則確定并填寫。此外,表格中的全部項目均應按要求填寫完整,不允許空項。這些申請信息必須準確可靠,一旦登記成為著作權信息后,不允許變更其中的項目。如有不明之處可參照附后的填表說明和版權中心公布的常見問題解答加以明確。另外還需要提供原始軟件代碼的文檔和電子文檔各一份(通常是壓縮包格式)。若申請人是委托代理機構的,還需要提交代理委托書。此外,著作權登記證書上的登記號作為軟件版權歸屬的證明文件之一,在軟件版權轉(zhuǎn)讓或授權許可過程中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申請人應妥善保存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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