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駁回后,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復審:
一、明確復審資格和時限
1. 復審申請人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商標復審的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備申請資格。
2. 復審申請時限:商標復審申請有嚴格的時間限制,申請人必須在自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超過此期限,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準備復審申請材料
1. 復審申請書:需要提交簽字或蓋章的復審申請書,詳細說明復審的理由和請求。這些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的理由進行闡述,且必須與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相一致。
2. 證據材料:提交與復審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用以支持復審申請。這些材料應當一式二份,并確保其真實性和關聯(lián)性。
3. 身份證明:申請人如為公司,需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如為個人,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 商標駁回通知書及相關文件:附送商標局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商標駁回通知書》以及寄送《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信封。這些文件是證明申請人復審資格和復審時限的重要證據。
5. 代理委托書(如委托代理):如果申請人委托代理組織進行復審,需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一式二份。
三、提交復審申請
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復審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提交給商標評審委員會??梢酝ㄟ^郵寄、在線提交或現(xiàn)場提交等方式進行。提交時,需確保材料齊全、格式正確,并按照規(guī)定交納商標評審費。
四、等待審查決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收到復審申請后,會進行審查以確認申請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如果符合,將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如果不符合,將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同時說明理由。
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對復審申請進行審理,包括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并可能依據需要要求申請人補充證據或進行口頭審理。經過審理后,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決定可能是維持商標局的駁回決定,也可能是撤銷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并初步審定該商標注冊申請。
五、司法救濟途徑
如果申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是申請人的最后救濟途徑。
在整個商標駁回復審流程中,申請人需要密切關注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時限和要求,確保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并積極配合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審理工作。同時,申請人也可以考慮尋求專業(yè)律師或代理機構的幫助,以提高復審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