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
作為動物,大熊貓本身無法注冊商標。然而,大熊貓的形象、名稱、標志等可以作為商標進行注冊,例如“熊貓之寶”、“熊貓眼”等。此外,大熊貓的形象和名稱通常被用于營銷產品和服務,因此大熊貓的商業(yè)價值與其美譽度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